为充分发挥好政府网站的作用,保障其权威性、准确性和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栏目设置
政府网站建设要按照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原则,统筹规划网站栏目内容和服务功能建设。一般包括以下四大类栏目:
(一)概况类:机构设置、党政领导简介,处室简介及市属医院简介。
(二)政务信息类:政务要闻、政务动态、新闻发布等。
(三)通知公告类: 人事任免、公示公告、经济建设、政府采购、热点关注、在线咨询、在线查询、表格下载、行政审批等。
(四)交流互动类:领导信箱、民意征集、在线访谈、调查评议、参政议政等。
网站栏目的设立、变动、改版和上网内容由局办公室确定,报分管局领导审核后,由市卫生计生委信息中心具体实施。网站内容由各市属医院、机关各处室共同保障。
二、网站页面更新维护责任制。
政府网站刊载信息来源可通过信息报送、网上抓取、网站链接等方式获得。要严格履行市医院管理局信息外网上网审核和发布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禁涉密信息上网。同时要做到信息及时更新,防止重大政务信息缺失、滞后。
三、链接管理
1.政府网站发布、转载其他媒体新闻应当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信息发布到前台后,信息采编部门应该及时对链接进行检查,之后定期进行读网。
2.刊登信息内容内原则上只能含有中央、市级部门,权威新闻媒体的新闻出处链接;文字内容中不得含有其他网站的推广链接;如新闻中含有图片、附件等元素,需要采集到市医院管理局官网服务器本地再行发布。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政府网站散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也不得从事与政府网站身份不符的活动。
4.政府网站要在首页用文字或图标形式建立上下级政府和部门网站之间的链接,以实现政府网站的资源共享、协同共建和整体联动,除此之外,不得从营利出发,与商业、企业网站进行链接。
四、安全保障
按照电子政务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要完善政府网站的安全基础设施,制定完备的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不断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等风险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